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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海大學工業設計學系實習工廠外借辦法

第一條  開放對象:
本系實習工廠可提供本校其它系所之教職員及學生使用。
第二條  開放用途:
本工廠可提供外系課程實習、指定作業練習、參與校外競賽之借用,但本系保有不予借用之權利。
第三條  開放時間:
除本系已排定之上課時間外,其餘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晚間十時三十分區分為三時段,予以外借。每時段結束前半小時,借用者應開始負責清理使用周遭、歸還借用工具等工作。
各時段如下:
上午時段: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。
下午時段: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。
晚間時段:晚間七時至十時三十分。
第四條  外借限制:

  1. 外借者需參加過本校指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受測合格。
  2. 外借者需曾修習過工廠實習相關課程,具備機具操作能力,或提出相關證照以確保作業安全。
  3. 每次至少需五人以上,方可提出外借申請,每時段外借者總人數不得超過十人。

第五條  計費與借用方式:

  1. 外借計費,每時段不得低於五人,採計時段與人數收費方式,每時段每人收費200元;每時段借用,另加收押金200元。
  2. 外借者,應於上班時間至本系工廠管理員處,填妥『外系借用工廠申請單』(需外借單位一位老師簽名負責認可),再向本系辦公室完成繳交費用手續,使得借用。
  3. 借用完成後,應與本系工廠管理員,完成所有檢核手續,以辦理押金退回。
  4. 入廠規定:

入廠服裝與安全規定等,均請依照「東海大學工業設計學系實習工廠使用手冊」內規定辦理。

  1. 相關罰則:
    1. 如外借使用過程中,因不當操作機具致使其損壞,經查證屬實,應照價賠償。
    2. 借用完畢未依規定清掃復原者,押金沒入,並喪失日後外借資格。

第八條   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公告實施,修正亦同。